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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级环境科学与工程类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12-22 浏览量:

根据公司2020级普通本科生招生方案和专业人才培养计划,2020级环境科学与工程类普通本科生于第三学期期末进行专业分流。按照学校专业分流工作要求和统一部署,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学院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杨家宽 刘利剑

    副组长:王琳玲 周雅琦

    成  员:吴晓晖 徐新华 王宗平 于靖华 胡智泉

二、专业分流基本原则

    以学院为实施主体,尊重员工个性发展需要,同时兼顾社会需求、专业发展和资源配置等因素,遵循志愿优先、择优选拔原则,坚持在公平、公正、公开的条件下开展专业分流工作。

三、专业分流对象和分流专业

1.参加专业分流的员工及分流专业

参加专业分流的员工是指2020年高考录取为公司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的普通本科生,以及通过2020级转专业转入公司的普通本科生。

可供分流的专业包括给排水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和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2. 下列情形者不参加专业分流:

1)已在给排水卓越工程师计划实验班和环境工程荆楚卓越人才实验班就读的员工;

2)已确定专业,但因延长学籍降入分流年级的员工;

3)处于休学、保留学籍状态,且明确复学后延长学籍至低年级的员工。

四、专业分流计划名额

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现有在籍2020级本科生133(不含入伍休学1人)扣除已确定专业归属的员工人数52人(给卓200131人,环卓200121人),实际参与专业分流的员工人数为81

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2020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名额总数与各专业录取名额数参见附件1

五、专业分流实施流程

    在尊重员工专业意向的基础上,学院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将依据员工填报的专业志愿和成绩排名对分流对象进行专业分流。专业分流过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HUB提供的员工前两个学期重修前加权平均成绩为依据进行量化评审,根据量化评审结果确定各专业的分流员工名单。

         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1.员工填报专业意愿

员工填写附件2“专业分流意愿表”每个员工按个人意愿优先顺序填写第一、第二和第三志愿(须填写3个不同专业),并于1225日前以班级为单位上报至学院教务办。

    2.首轮专业分流

根据员工第一志愿填报情况进行首轮专业分流。若某专业填报第一志愿的员工数超过该专业拟录取人数,则按HUB系统提供的前两个学期重修前加权平均成绩对第一志愿报名员工进行成绩排序,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至录满为止;

3. 第二轮专业分流

对于未能满足第一志愿的员工,则按照前两个学期重修前加权平均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再次排序,然后根据其第二志愿进行专业分流,至录满为止;

4. 第三轮专业分流

若员工第二志愿仍不能满足,则按其第三志愿录取。

5. 分流名单公示、确认及上报

专业分流评审结果将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员工如对公示结果存有疑义,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提出质询。

联系人:杨群老师,联系电话:87792105(办公),13971570306(手机)。

公示期结束后,学院将发布专业分流结果,据此进行专业排班,并上报学校教务处审核批准。

六、其它

本实施方案由学院教务科负责解释。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学院专业分流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附件1  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2020级本科生专业分流计划名额

附件2  2020级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本科生专业分流意愿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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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